版本:2026-10-26
匹克狗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由紅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 62115626,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營運。賣家開通「線上收款」、買家使用「線上刷卡購買」前,請先閱讀並同意本條款。
一、服務內容
買家在本服務線上刷卡購買賣家刊登的商品時,款項由本公司依賣家委託代為收取並保管,於本條款約定的條件成就後,扣除平台手續費撥付給賣家。
本公司不是買賣契約的當事人,商品的品質、真偽、說明與實物是否相符,由賣家負責。
二、平台手續費與發票
- 每筆成交金額的 6%,每筆最低新台幣 30 元,於撥款時從應撥金額扣除。
- 本公司就平台手續費開立統一發票給賣家;商品貨款的發票或收據,依法由賣家自行處理。
- 上架刊登免費。新台幣 100 元以上的商品才能使用線上付款。
三、交付與確認收到
- 寄送:賣家應於買家付款後 3 天內寄出,並在「我的訂單」填寫寄件編號。
- 面交:雙方約定時間地點交付;買家當面確認商品無誤後,將「取貨碼」告知賣家,由賣家輸入完成交付。
- 買家也可以在「我的訂單」自行按「已收到」。
- 賣家標示已出貨/已交付後 21 天,買家未確認也未提出申訴者,視為已收到。
四、撥款
- 買家確認收到(或視為收到)後滿 14 天,該筆款項進入可撥款狀態。
- 本公司每週一批次撥款至賣家登記的銀行帳戶;跨行轉帳手續費由賣家負擔,於撥款時扣除。
- 賣家應確保撥款帳戶戶名與登記之真實姓名相符;因帳戶資料錯誤致撥款失敗或延誤,由賣家自負其責。
五、申訴與退款
- 撥款前,買家可在「我的訂單」提出申訴,該筆款項暫停撥款,由本公司聯絡雙方了解處理。
- 經本公司認定應退款者,退回買家原付款方式;可歸責於賣家者(如商品與說明不符、未出貨),刷卡手續費等退款成本由賣家負擔,本公司得自賣家其他應撥款項中扣除。
- 本公司的處理結果不影響雙方依法向對方主張權利。
六、禁止事項
不得以線上付款交易違禁品、仿冒品、來路不明之物品,或與實際商品不符的交易;不得利用本服務虛偽交易或洗錢。違反者本公司得暫停其線上收款、扣留相關款項並配合主管機關調查。
七、資料使用
賣家填寫的真實姓名、銀行帳戶與 Email,只用於撥款、對帳與開立發票,不會公開,也不會提供給買家。買家的收件資料只提供給該筆訂單的賣家寄送使用。詳見隱私權政策。
八、條款修改
本公司得修改本條款並於本頁公告;修改後繼續使用線上收款或線上付款,視為同意修改後的條款。